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天津市电视艺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
一、主席团成员名单
主 席:万 克
副 主 席:翟振江、倪祖铭、祖光、窦秀珍(兼)
秘 书 长:窦秀珍
副秘书长:李 嘉
二、理事名单
万 克 翟振江 云 燕 高克明 陈 强 高 岚 李冬梅 李 嘉 祖 光 倪祖铭
李 唯 张永琛 纪美娟 董志强 马 进 杨志惠 贺鲁玲 李家森 蔡晓江 范向彬
丁 蓬 宋 东 倪音海 刘 冰 赵建玲 刘向凯 解 辉 李 安 吴 雪 王 玮
侯津淼 孔令泉 李秀英 杨 斌 姚志国 刘 郡 陈 杰 郝学术 崔荣波 冯占辉
孙建平 窦秀珍 齐 虎 梁 欣 沈玉华 方 卫 赵 华 刘国利 皇甫英杰 周 超
钟 海 张金元 张金路 宋安娜 刘卫东 李治邦
协会章程
一 总 则
第一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市电视艺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电视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电视艺术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bet365资讯端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市电视艺术工作者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繁荣电视艺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遵守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开拓创新。
二 会 员
第四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赞成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在本市从事电视理论研究、艺术创作、电视评论、电视表演、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艺术教育、电视艺术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有一定成就者,由本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可加入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成为会员。
第五条 会员有参加本会活动,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按时交纳会费。
三 组 织
第七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正、副秘书长。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主席团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九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视需要设名誉主席和顾问职务,由主席团决定。
四 任 务
第十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对会员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权的作用。
第十一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艺术创作、理论研究、学术研讨、作品评奖、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活动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倡敬业、鼓励创新、表彰优秀、培养人才,为繁荣电视艺术事业服务。
第十二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积极参与bet365资讯端、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倡导的活动,承担其交付的工作;加强与各省、市、自治区电视艺术家协会的联系、交流、协作。
第十三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 附 则
第十四条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经费来源:国家拨款、会员会费、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代表大会通过实施。